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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字〔2018〕1号
新浦京集团350vip关于新入职教师担任院系秘书的规定
为促进学院新入职教师尽快了解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环节,加强与教职员工沟通交流,熟悉高等学校运行规律,更快适应教学科研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016年7月1日以后新入职专任教师(不含具有高级职称者)都要根据安排担任院、系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秘书。
2.秘书承担院长或系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根据当时的情况和需要确定,并通过学院发文任命确定。秘书安排优先满足三个系的工作需要。
3.秘书每周应在办公室坐班至少2个半天(其中周二下午为固定坐班时间,另一个半天可灵活安排但每学期必须固定),非坐班时间应该保证完成秘书工作。秘书任期至新上任秘书接替为止,原则上任期不得少于1年。
4.担任秘书职务不单独计算工作量、不另计报酬。可根据完成秘书工作的情况和同事评价情况适当给与奖励。
5.新入职教师担任秘书是必备工作,并作为其晋升评定副教授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没有担任过秘书工作的,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有权不推荐其到学校参加职称评审。
6.本规定经新浦京集团350vip党政联系会议通过生效,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新浦京集团350vip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