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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京集团350vip关于教师出国研修访学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08 15:07:10

新浦京集团350vip文件

文法字〔201810

 

新浦京集团350vip关于教师出国研修访学的规定

    为加强新浦京集团350vip教职工出国研修访学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稳步推进,提高研修访学成果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请条件

1、入职满三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高(学评教90分以上),无教学事故。

2、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近三年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

二、  派出名额

1、每年各类出国研修的名额,外语系为2人,法学1人,行政管理系1人,最终名额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2、申请人需每年年底向所在系申请下一年度的研修计划派出名额,没有申请的,下一年不得派出。各系将申请情况向学院备案。

3、各系根据申请人的资历、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等综合排名确定候选人。

4、申请的项目为学校人事部门安排或认可的正式计划项目,没有通过人事部门安排或认可的面向社会的项目不得申请。

三、任务和要求

1、申请人正式申请时需提交详细的研修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做好工作衔接,不得影响教学任务的执行。

2、在国外研修访学期间,每学期在研修学校至少进修或旁听一门专业课,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提交一份电子版的课程学习汇报材料。同时,给当地学生讲授一门课或至少举办一场讲座。

3、研修访学期间至少发表或投稿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回国后提交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已投稿论文;或出版专著、译著一部(含已与出版社签署出版协议)。所有成果应达到学校职称文件的要求。

4、研修访学期间要积极与所在研修访学的学校建立校际、院系间的合作关系,并至少在今后的外专引智项目中引进相关专家1名。

5、研修期满应按计划准时回国,回国后在全院范围内做一场研修访学成果汇报,并将研修访学成果积极运用于教学科研工作,发挥所长。

6、学院鼓励法学和行政管理系的老师在研修访学期间开展一门专业双语课建设,回国后开展双语课程教学。

7、出国研修访学教师需每季度提交一份研修访学进展情况报告。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浦京官网公派的各类出国1年以上的项目,如工作、访学、研修、交流等。半年以下短期出国项目参照执行。

五、附则

1、本规定由新浦京集团350vip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公布之前已在国外研修访学的教师。

2、学校人事部门有不同要求的,应同时遵守其要求。

3、本规定如与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新浦京集团350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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