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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京集团350vip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08 20:59:19

为推动和促进新浦京官网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鼓励新浦京官网教师在公共管理、法学以及外语等相关学科领域不断推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根据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特点,主要针对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项目、发明专利、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2.学院针对由新浦京官网正式在编在岗员工完成并正式署名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科研项目只奖励课题负责人。针对论文、专著和专利等科研成果,如果新浦京官网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则按附件规则积分;如果新浦京官网教师是第Y作者(Y不大于3),则对该教师按附件规则对应标准的1/Y积分;如果同一成果新浦京官网有多人参与完成时,L名教师按Z1, Z2,……, ZL-1, ZL,各位教师的积分分别为附件规则对应标准的ZL/( Z1+Z2+……+ ZL-1+ ZL), ZL-1/( Z1+Z2+……+ ZL-1+ ZL),…Z2/( Z1+Z2+……+ ZL-1+ ZL), Z1/( Z1+Z2+……+ ZL-1+ ZL)。除少数报刊文章外,作者单位应该明确标注“新浦京集团350vip(北京)”或者挂靠新浦京官网的科研机构名称。

3.学院按自然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当年科研成果,原则上要求在自然年度内正式出版、发表、立项的科研成果。

4.学术期刊索引目录以刊发论文当年最新版目录内容为准,同一期刊同时被不同目录索引,按高级别目录认定,但不重复认定。发表在CSSCI扩展版、普通学术期刊、增刊、副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不计入奖励范围。

5.学术专著类成果仅限于新浦京官网所设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著作(含教材和译作),各类科普读物、教辅材料、通俗读物等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奖励标准

学院根据科学成果质量和水平,每年拨出不超过20万元用于科研奖励。学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计算科研积分,原则上按100元/分的标准对完成人进行奖励。当年科研奖励总额多于20万元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可以适当调整奖励标准。科研积分规则详见附件。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学院每年1月份接收上一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申请人需要按照当年通知要求填报科研成果信息。接收成果截止日期为每年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未按要求提出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做奖励。如因发表周期原因未来得及登记申请的,计入下一年奖励范围。

2.核算积分。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申报信息,计算科研积分,提出当年具体奖励方案。

3.通过方案。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科研奖励方案。

4.公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年度科研奖励方案,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有关科研诚信、信息真实性等有关内容的举报。

5.公示期结束,如果没有异议,学院按科研奖励方案发放奖金。公示期内如有接收到举报或质疑,学术质量及学术诚信等问题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政策与执行问题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新的方案再次公示。

四、其他规定

1.同一科研成果或者同一完成人,学院科研奖励可以与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奖励重复累计。

2.针对同一申请人,学院年度科研奖励总额不超过3万元。

3.学院科研奖励用于资助本院教师进行科研活动,奖励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4.本办法未提及的科研成果,经完成人所在系(研究所/研究中心)推荐,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成果等级。

5.经校学风建设委员会或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的,取消涉事教师三年内申请科研奖励资格。取消涉事教师当年的科研奖励,已经发放的奖励全部追回。

6.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有争议情况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7.本办法通过之后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浦京集团350vip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