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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MPA字〔2020〕4号
新浦京集团350vip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考核办法
依据全国MPA教指委《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9)》和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社会实践环节考核
1、社会实践的形式及内容: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包括助教、助研、助管、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
2、时间要求:入学后1-4学期内完成;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不少于3个月。
3、考核方式:、提交一份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表格附后,须签字盖章)及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
4、考核组织: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
5、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负责成绩评定。考核成绩记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重修。经考核小组评定合格的学生,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实践报告、实践/实习活动鉴定等相关材料提交至系统指定位置。考核小组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将考核结果纸质版成绩单交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根据考核结果纸质版成绩单,对考核合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系统审核。
二、 学术活动环节考核
1.学术活动的类型: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学术竞赛、学术沙龙等。
2.时间要求:入学后1-4学期内完成全部学术活动。
3.考核方式:参加的学术活动累计不少于4次。提交参加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学习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由导师审核签字。
4.考核负责人: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5.考核成绩:规定时间内学生需修满不低于1学分的学术活动。考核负责人应于第5学期审核学生提交的、导师签字后的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材料,考核成绩记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重修。经考核负责人评定合格的学生,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参加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学习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系统指定位置。
本考核办法自2020级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新浦京集团350vipMPA教育中心。
文法学院MPA教育中心
2020年9月20日